根据《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的认定标准和相关规定,通过各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及公示,将以下同学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如有异议请至电气工程学院5307办公室或联系0550-3854556穆老师反映,校资助中心0550-3854653朱老师以及学生工作处投诉专用邮箱xsc3854653@163.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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