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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务公开例行公开制度
作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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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推进学院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进程,体现党务公开工作的持续性、科学性、服务性,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例行公开的原则 (一)服务发展原则。例行公开工作着眼于服务学院全局,通过及时公开党员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使党员更好的了解、支持和促进党内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性,努力为学院营造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真实公开原则。例行公开工作着眼于发挥党员在党内事务中的参与、管理、监督作用,坚持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正公开,确保党员主体行为得到尊重,党员民主权利得到认真落实和正确行使。 (三)依法依纪原则。例行公开工作按照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公开,增强例行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党员优先原则。在例行公开事项时,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体现党内事务先让党员知晓,充分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 第三条 例行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按规定及时主动进行公开。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学院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执行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各级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党建教育活动情况等。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各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院、系两级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主要包括: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第四条 例行公开的形式 根据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确定不同的公开方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利用公开栏、新闻媒体、网站等进行公开。主要通过以下六种形式实行党务公开。 (一)会议公开。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党员旁听会等形式,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二)文件公开。通过党内文件、简报、通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党务。 (三)专栏公开。适合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开的内容,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 (四)媒体网络公开。适合向社会各界公开的内容,通过校园网、校外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 (五)活动公开。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党员定期评议、领导接待日、民情调查等活动,在党组织与广大党员、群众之间架起沟通交流的桥梁,促进党群干群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六)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是指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适合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党员、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申请,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第五条 公开的程序和时限 (一)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学院依照省委教工委编制的《安徽省省属高等学校党务公开目录》制定学院党务公开的目录。院党委分类制定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务公开的目录,党总支负责制定所属党支部党务公开的目录,报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备案。 2.党务公开目录实施公开事项。学院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依照各自的党务公开目录进行。院党委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上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党总支所属党支部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经其所在党总支审核同意并报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依申请公开事项。各级党组织收到申请后,应及时受理、登记和办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因特殊原因,经党委批准可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事项暂时不宜公开、不能公开或不属于本级党组织事务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4.收集反馈。学院各级党组织应通过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监督电话、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函)等方式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视情作出相应的反馈。 5.归档管理。学院各级党组织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二)党务公开的时限 学院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时限,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 1.对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长期公开。 2.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 3.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即时公开。 附件: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务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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